圣经串珠版注释

哥林多前书第九章   1-27 约束自由的榜样 

  保罗以身作则,说明基督徒运用自由时应为别人着想。 

  23 节是本章钥节。 

  1-3 保罗作使徒的凭据──见过复活的主、有建立教会的伟绩。 

  4-14 保罗应享有使徒的权利 

  保罗辩明自己也能够享有其他使徒的权利,如娶姊妹为妻、靠福音养生。 

  4-6 以其他使徒的例子辩证。 

  “主的弟兄”:见可 6:3 。 

  “矶法”:即西门彼得,见串 7 。 

  7-14 其他例证,包括:人之常情( 7 ),摩西律法对踹谷之牛的恩待( 8-12; 引申 25:4 ),对祭司和利未人的照顾( 13; 见串 15 ),以及主耶稣自己的吩咐( 14. 见太 10:10 )。 

  15-23 保罗自己放弃权利 

  15-18 保罗传福音是出于甘心,他自愿放弃传福音者靠福音养生的权利,为叫人不花钱得福音。 

  19-23 

  在无碍救恩真理的原则下,保罗尽量体恤,迁就对方的立场,使人易于接受福音。 

  20 “我虽不在律法以下”:律法在此指摩西律法。 

  由于基督总结了律法(见罗 10:4 注), 与祂联合的信徒便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罗 6:14 )。 

  21 “没有律法的人”:指在摩西律法以外的外邦人。 

  “其实 ...... 律法之下”:保罗行事绝不是乱作胡为,而是受制于基督,以祂的旨意为依归。 

  22 “软弱”:尤指上文(第 8 章)所说的良心软弱之人。 

  24-27 保罗的自制 

  赛跑者为要赢得比赛,须全力以赴,同样信徒在事奉和人生的历程上应当竭力奔跑( 24 )。为了得着人间能坏的冠冕,竞赛者尚且要多多节制和操练,信徒既有永恒的奖赏摆在前头,更应约束自己,不让任何东西拦阻他前进和得奖( 25 )。因此保罗所做的都朝向明确的目标( 26 ),严厉地克制肉体的私欲,使他在传福音给人之余,不致失去奖赏( 27 )。 

  “被弃绝”:原指检验不合格,在此指无得奖资格。 

  思想问题(第八、九章) 

  1.哥林多一些信徒以 8:4-6 的教义为他们的唯一指导。 

  对于祭偶像的食物,他们得出什么结论? 

  你认为保罗完全赞成他们的看法吗? 

  保罗抱什么准则来行事呢? 

  2.保罗在第 9 章谈及使徒的特权与第 8 章论祭偶之物有什么关系呢? 

  3.保罗用了什么方法证明己的确拥有并可以运用使徒的“特权”? 

  他为何不使用他的“特权”呢? 

  4.保罗对主托付他的职事有什么看法? 

  你在他身上学到什么功课呢? 

  今日,你又怎样看神托付给你的职事呢? 

  5.有解经家认为:保罗“向什么样的人,就作什么样的人”,意思不是说毫无原则地迁就他人,乃是出于怜悯尽量接触他们,使他们能得到福音。 

  你同意这种解释吗? 

  ──《圣经──串珠注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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