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串珠版注释

尼希米记   尼希米记 第十章 注释 

  2-8 祭司签名录 

  9-13 利未人签名录 

  14-27 百姓签名录 

  10:28-31 与外邦人断绝往来 

  不与外邦人通婚,并严守安息日和安息年。 

  10:32-39 订立要遵守的条例 

  32-33 为圣殿需用奉献 

  三分之一舍客勒比原定的为少(参串),可能是因为当时百姓经济拮 

  据之故。 

  34 献祭坛上的柴 

  35-36 献初熟的果子 

  37-39上  奉献十分之一 

  39下  立誓不离弃圣殿。 

  思想问题(第 10章) 

  1 作者为什麽记载了禁食与签名立约之後,旋即记载有关婚姻、安 

  息日、金钱奉献等等的问题? 

  9-10两章的记载有什麽关连呢? 

  「禁食」这个属灵操练和生活上实际的见证应有什麽关系? 

  2 愿意归服神律法的,除了有祭司、利未人、尼提宁人之外,还包 

  括有什麽人呢?参 28节下。 

  由此看来,百姓立约是以什麽为单位呢?职分?本族外族?家庭? 

  教会的复兴若没有家庭的复兴可行吗? 

  3 本章 30节所针对的是否只是异族通婚的问题而已? 

  参出 34:14-17。 

  这对今日信徒有何意义? 

  与未信者缔结婚盟在实际生活上往往会引起什麽问题? 

  4 有一位作者曾用一句话论及安息日,他说:「我们若没有平安、 

  喜乐、满足,就是违背安息日的意义」。 

  你除了理智上了解安息日的目的(见出 20:8-11;

    申5:12-15)之外 

  ,在实际生活上是否可以体验到安息日的意义? 

  5 教会要得复兴,除了要从家庭开始,建立纯全的婚姻关系之外, 

  信徒也要特别注意那一方面的实践?参 32, 37节。 

  这样做会否使基督徒大大损失?参玛 3:10。 

  6 奉献给圣殿的事项中( 32-38),那一项是律法中没有明文规定 

  的呢?参 34节。 

  今日教会中,什麽奉献和此处的献柴有相似之处? 

  你有否注重这方面的奉献? 

  7 据学者的了解,以色列男丁每年献给圣殿的税是每人半舍客勒( 

  参出 30:13)。 

  这数目和此处所记的( 32)有何不同呢? 

  为什麽有此差距?参林後 8:12。 

  律法的规定是给人作生活的准则,还是加添人愁苦? 

  8 本章记载奉献的过程中(参 32-38),特别强调供职人员的收益。 

  他们的供职应有什麽赏赐? 

  你是否以同样态度对待教会中的全职人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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