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书亚书导论
作者与写作年代
学者对这部不署名书卷的写作年代和作者抱不同观点,因为他们使用了不同的方法去衡量。
对于作者问题,有些学者接受他勒目( Talmud ,约主后 500 年犹太人的传统教训文集)的见解,认为本书作者是约书亚自己。他们支持这观点的原因在于,本书指出喇合在本书写作的时候仍然在世(六 25 ),并且作者描述以色列人过约但河时(五 1 ),用了「我们」,把自己也包括在内。然而,六章 25 节提到喇合时,可能是指她的后裔,而五章 1 节在其它希伯来文版本中作「他们」,而不作「我们」。还有,像在五章 6 节一样,作者可能是用「我们」来表达一种一致性,指那进入应许之地的世代。
对于写作日期的看法,有时是完全根据约书亚记中的评注,有些使用这方法的学者把本书日期定于约书亚及其同代人的逝世(二十四 29-31 ),与塞缪尔时代(约主前 1050 年)之间。由于西顿被视为腓尼基的主要城市(十一 8 ),而推罗约在主前 1200 年把它征服,于是有些学者取之为本书完成的日期。其它暗示本书写作日期的内在指标还有耶布斯──旧耶路撒冷──和基色仍未被征服(十五 63 ,十六 10 )。耶路撒冷最后落在戴维手中(撒下五 6-10 ),而基色则落在所罗门手中(王上九 16 )。此外,十三章 2 至 3 节出现了那些在主前 1175 年入侵犹大沿岸平原的非利士人,虽然这可能是后期文士加上去的。
较近期的学者开始从书卷本身以外去考虑写作日期的问题。他们当中有些看见了约书亚记与摩西五经之间的一些关连。他们认为本书延续了五经中所谓的文学素质,那就是:二至十一章包含 E 典,十三至二十二章包含 P 典,此外还从别的来源附加了不同的资料。有些则认为申命记、约书亚记、士师记、塞缪尔记和列王纪中,有一种近乎排他的,或最少是具体的一致性。这些书卷里的用语、风格和神学,支持了一个结论,就是一位所谓申命记派的作者( Deuteronomist ,可能是一个人或一个学派)从不同的时期搜集了各种材料,并在被掳时期把这些材料整理编排成一份内容丰富的史册。这就是说,约书亚记是写成于主前 550 年左右。这些书卷以结语和引言的重迭来连结在一起。约书亚书一章 1 节与申命记三十四章 1 至 12 节配合,尤其是在第 5 节,摩西第一次被称为「耶和华的仆人」。这称谓在约书亚记末(二十四 29 )也第一次授予给约书亚。约书亚记的结语(二十四 29-31 )也在士师记(二 6-9 )重复了,作为引言的一部分。申命记派作者的风格最明显之处在于一些临别赠言,计有摩西(申三十一)、约书亚(书二十三)、塞缪尔(撒上十二)、戴维(王上二 1-4 ),和所罗门(王上八 54-61 ),最后是申命记派的作者自己的编辑摘要(王下十七)。
犹太人一直都承认约书亚记、士师记、塞缪尔记和列王纪的一致性,称这些书卷为「前先知书」。这种编排的好处在于叫人注意到每一卷书的完整性,并把它们与五经分辨出来;五经是描述以色列人在摩西之约下组织成神的子民,而约书亚记、士师记、塞缪尔记和列王纪则在该约下解释以色列的历史。近代的研究则强调申命记与这些书卷之间有很强的连系。韦汉( G.J.
Wenham )发现有 5 个神学主题把申命记和约书亚记连系起来:征服应许地的圣战、分地、全以色列的合一、约书亚作为摩西的继承人,还有圣约。
近代的研究方法比传统观点更进步,因为它观察到约书亚记至列王纪的资料来源,并强调申命记派的作者采用了这些数据的神学要点。约书亚记明明地提到雅煞珥书是它的数据来源(十 13 ),而书中一些难题最好以来源分析来作解释。例如,十一章 21 节描述约书亚把亚衲族赶出希伯仑,但十四章 12 节则把这功绩归于迦勒。两处不同的描述并不是一种冲突,因为约书亚作为军队的首领,可因下属的成就而获嘉奖。但最佳的解释是两处经文是有不同的资料来源。
申命记派的作者假设他的读者已知晓五经中较早期的事迹。例如:创世记五十章 25 节提到的约瑟骸骨,在出埃及记十三章 19 节运出了埃及,而于约书亚记二十四章 32 节在示剑下葬了;而民数记十四章 24 与 30 节应许给迦勒的产业,则在约书亚记十四章 6 至 15 节赐了给他。
征服迦南的日期
要确定以色列征服迦南的日期受到以下几个因素的阻碍,就是圣经历史写作的性质、圣经计算日期的方法,以及考古发现的不明确。
主前二千年间圣经事件年代与考古年期的不同可能性:
年份 ( 主前 )
1800
1700
1600
1500
1400
1300
1200
1100
1000
圣经事件 :: 寄居埃及、出埃及和征服迦南定于较后之日期
列祖时期
进入埃及 ( 约主前 1700 年 )
以色列人在埃及
出埃及 ( 约主前 1270/60 年 )
征服迦南 ( 约主前 1230/20 年 )
士师时期
膏立扫罗 ( 约主前 1050 年 )
王国时期
考古时期 : 传统惯用的日期
中铜器时代 II( 约主前 1950-1550 )
后铜器时代 ( 约主前 1550-1200 年 )
许多地点被征服的痕 标示后铜器时代的结束
铁器时代
年份 ( 主前 )
1800
1700
1600
1500
1400
1300
1200
1100
1000
圣经事件 : 寄居埃及、出埃及和征服迦南定于较早之日期
进入埃及 ( 约主前 1800 年 )
以色列人在埃及
出埃及 ( 约主前 1450 年 )
征服迦南 ( 约主前 1400 年 )
士师时期
膏立扫罗 ( 约主前 1050 年 )
王国时期
考古时期:有可能的修订
中铜器时代 II( 约主前 1950-1400 年 )
中铜器时代 II 之城市的陷落标示迦南被征服
后铜器时代 ( 约主前 1400-1200 年 )
铁器时代
辑录圣经故事的人,主要目的在于神学上的教导,而不在于谈论明确的事实,因此详细的情节有时会舍而不提。现代历史家把圣经事件重构时,却又跟圣经本身的叙述距离太远。
若按字面的意义去理解列王纪上六章 1 节和士师记十一章 26 节,我们可以把征服迦南的日期定于主前 1400 年左右。然而,我们不能假设圣经只是这样把年份加起来。不过,从耶利哥和夏琐得到的考古证明却支持这个日期。在耶利哥,学者对陶器残片、皇室宝石的研究,以及鉴于该地区的地震活动、火烧的损毁,甚至倒塌了之围墙的遗迹,加上炭 14 化验的使用,确定该坚固城堡最后约在主前 1400 年被毁。在夏琐,于主前 1400 、 1300 和 1230 年的地层均有被毁的痕迹。几乎所有学者都认为 1300 年的灭城是法老薛提一世( Seti
I )的所为,而余下两次的其中一次则是由于以色列的攻击。士师记四章 2 节记载夏琐在约书亚以后第三或第四代仍是属迦南的城市,并与以色列人对抗;这排除了较后日期的说法,除非假设士师记第四章的圣经记载是不尽不实的,或考古证据是不完全的。我们若正确地指出艾城的位置,会发觉该处并没有遭受以色列人摧毁的痕迹,圣经中的说法(参七 2 的注释)顿成疑问。彼默信( J.
Bimson )借着仔细区分那存疑的考古时期,在更坚固的基础上,确定主前 1400 年是征服迦南的日期。
另一方面,埃及之比东和兰塞二城的考古证据(出一 11 );主前第十三世纪以前,在约但河东有以东和摩押两国之建立缺乏数据证明;以及主前 1200 年左右,以色列中兴起的游牧民族建立了数以百计的新殖民区,相对于较早期这些殖民区并不存在,所有这些事实都支持迦南的征服日期是在主前第十三世纪的后半期(即 1200 至 1250 年)。
然而,只要征服迦南的事件曾经出现,其日期并不真正影响约书亚记的主题或信息。
主题
整卷约书亚记都是关乎应许之地:占领(一至十二章)、分配(十三至二十一章)、保有与维持(二十二至二十四章)。另一方面,本书也是关乎从应许地赶出「恶人」,把这片适合君王居住的土地赐给适合作君王的民族(参十二章)。
应许之地是恩赐
全地的创造主(诗二十四 1-2 ,四十七 4 )和巴勒斯坦地的拥有者(利二十五 23 )使以色列人的先祖成为这块流奶与蜜的王者之地的受托人(申三十一 20 )。祂应许把这地赐给他们的后裔作为永远的产业(创十七 8 ;出三十二 13 )。应许地的占领要分期进行(参十三 1-7 );约书亚戏剧性地开始了这任务。这地其后借着抽签由神分配给以色列各支派(民三十三 50-54 ),并因而成了他们不可转让的产业,没有人可以凭强权把这地夺去。只有利未人得不到属于他们的土地;但他们却「承受了」耶和华自己为产业,他们要打开一条属灵的道路,叫人明白应许地的意义(十三 14 )。
随着基督的复活、升天,和圣灵的降临,我们清楚看见约书亚是基督的象征,而应许地则是教会在基督里得蒙救恩的象征和隐喻(参林前十 1-4 )。应许地和在基督里的救恩两者都是恩赐(一 2 、 6 ;参罗六 23 ),惟有借着信心才能拥有(一 7 、 9 ;参罗十 8-21 ;弗一 8-9 )。两处都是蒙福之地(出三 8 ;民十三 27 ;弗一 3-14 )、安息之所(书一 13 ;来四 1-11 ),以及人唯一与神相遇的圣所(出十五 17 ;西三 1-4 ;提前二 5-6 )。两处皆要求人过着一种遵守神律法的生活方式(一 7-8 ,八 30-35 ;林前十 1-13 )。透过新约,基督使祂的教会有资格住在这块王者的「土地」上(结三十七 26 )。虽然教会现今已得着了永生和在基督耶稣里的安息,但在复活之后,她更要享受一块适切于复活后之状态的、更实在的「土地」(参林前十五 50-54 ;来十一 39-40 )。这「土地」是一份已经得到,但仍未完全经历到的礼物和恩赐。
两代的合一
作者意图把约书亚和摩西连系起来,并以进入迦南地的以色列人作为出埃及者的代表(参二十四 7 、 17 )。虽然出埃及和征服迦南地跨越两个世代,但约书亚记的作者却视那两代的人为同一世代的。他在全书中都把摩西和他的助手约书亚连系起来。例如,神应许与两人同在(一 5 );两人皆带领以色列人渡过大河,两处河水都在以色列人眼前奇妙地分开,变成干地,因而两人都在以色列众人眼前尊大(三 7 );两人都在耶和华面前把鞋脱下(五 13-15 );两人皆在众民犯罪后为他们代求(七 7 );两人皆占领应许地和分地(十二 7-8 ,十四 1-5 );两人都祝福以色列民(二十二 6 );两人都传达旧约(二十四章)。在这两位领袖带领下的世代,看见了耶和华在出埃及和征服迦南中所行的奇事(二十四 7 、 17 ),并与祂立约;他们两人是神所管治之民族的首两位领袖。
全以色列被视为一
作者也刻意突出十二支派的一致性,他常使用「以色列众人」和类似的用词(如三 1 、 7 、 17 ,十八 1 ,二十二 14 )。约但河东各支派的士兵到了征服迦南的任务完毕才被解散(一 14-15 ,二十二 1-9 )。他们筑了一座被误以为是悖逆神的坛,使其余九个半支派感到震惊(二十二 10-34 )。约书亚拣选了 12 个人──每支派派出一人──各从约但河取出一块石头,用以竖立一个民族纪念碑(四 1-9 ),而所有支派都在示剑重申摩西的约(八 33-34 )。
守约的忠贞
约书亚的世代证实了这段历史的主题,那就是耶和华成就了给列祖的应许,赐以色列人土地和安息。这主题在书中各重要时刻都再次重申:在征服迦南前的序幕(一 1-9 ),征服迦南后(十一 23 ),分地后(二十一 43-45 )。书末有关各人的安葬也体现了这真理(二十四 28-33 )。这段神圣的历史确立了以色列人的认信:「耶和华是神」(二十二 22 ),以及遵守圣约的动机(二十三至二十四章)。这段历史也鼓励那些有信心的人去征服那未得之地(十三 1-7 ,十四 6-15 ,十九 49-50 ),却不容让不信的人有任何躲懒的借口(十八 3 ),并以可怕的事实提醒众人,神会按着约上的话去施行咒诅(二十三 15-16 ,二十四 19-24 )。
至于以色列人,他们必须要完成约中的责任,要靠着信心和顺服去攻取、分配和保有应许之地,借着遵行神的律法去显示他们在祂里面的信心。
圣战
以色列人遵从神的约,包括要根据申命记中有关圣战的条例去争战。耶和华发动了战争,若以色列人全心顺服,就必定得胜(一 2-9 ;参民二十七 18-21 );祂有时以最奇妙的方法干预战事,像在耶利哥(六 20 )和基遍(十 11 、 14 )。神鼓励以色列人要在祂里面有刚强的信心,同时也在战争开始之前,使以色列的对敌心里惊慌,藉以挫败他们(二 9-11 、 24 )。
「战利品归与胜利的人」,因此所有邪恶的迦南人都要「献」给耶和华(和合本译作:在耶和华面前「毁灭」,希伯来文是)(六 17 )。迦南人被灭绝是为了以色列人免受试探(申七 1-5 )。正如库克( G.A.
Cooke )所描述:「任何危害群体宗教生活的东西都禁止使用,以致它不会造成伤害;为有效地得到这安全的保障,这些东西必须全然毁灭。」亚干犯罪,不把属于耶和华的物归给耶和华的时候,亚干和他拥有的一切都被毁灭了(七 15 )。有时耶和华会把战利品留给自己,有时则赐给军队作为奖赏(八 27 )。迦南人被灭绝,是由于耶和华公义的审判,而不是由于以色列人嗜血成狂。妓女喇合悔改归向神,并在以色列中得到一个永恒的位置(六 25 )。然而,神多半会使迦南人硬心,因为他们已到了要接受审判的时候(十一 19-20 )。他们的毁灭预示了恶人永远的刑罚(太二十五 46 ),正如先前所多玛和蛾摩拉的被毁一样。以色列人取得他们的地,因为耶和华定意要使它成为圣洁。这就是作者在这些战争故事之中,记载以色列人在示剑重申圣约的原因(八 30-34 )。我们若看不见以色列人审判迦南人,跟最后的审判是平行的,便不会明白神为何这样指示以色列人去毁灭迦南人。
应用纲要
每个基督徒都要预备为神争战,而在新约之下的基督徒,因基督满足了律法的要求,胜过了罪和死亡,便在与撒但的争战中占尽优势。所以,今天的基督徒不可因选择与世人和平共存,而丧失此属灵争战的意识。今天我们已进入美地,但仍要倚靠耶稣(约书亚)的带领,制服敌人,达致全面的安息。
约书亚记大纲
一 1-18
序幕
一 1-9
耶和华吩咐约书亚
一 10-15
约书亚训谕众民
一 16-18
众民对约书亚的回应
二 1 至五 15
进入应许地
二 1-24
探子回报:「迦南人落败了」
三 1 至四 24
渡约但河
五 1-14
守节的准备
六 1 至十二 24
攻占应许地
六 1-27
耶利哥之战
七 1 至八 29
艾城之战
七 1-26
军队的溃散
八 1-29
艾城之战的胜利
八 30-35
在以巴路山更新圣约
九 1-27
与基遍人立约
十 1-43
南部之征服
十一 1-15
北部之征服
十一 16-23
征服应许地的总结
十二 1-24
附录:战败诸王的名单
十三 1 至二十一 45 分配应许地
十三 1-7
未攻取之地
十三 8-33
约但河东之分地
十四 1 至十九 51
约但河西之分地
二十 1-9
逃城
二十一 1-42
利未人的城邑
二十二 1 至二十四 33 保守所得之地
二十二 1-34
河东支派见证之祭坛
二十三 1-16
约书亚的临别赠言
二十四 1-28
在示剑更新圣约
二十四 29-33
后记:各人之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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