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数 记导论
书名
「民数记」这名称是来自拉丁文和希腊文译本所取的书名。在主前二世纪或更早之前,便已有此名称出现。它反映出本书在开始和结束时,均记载了以色列民与祭司人数的统计(一至四章,二十六章)。犹太人的传统则采用了别的名称,他们以本书希伯来文的最初几个字来作为书名。这些名称包括:「在旷野中」(指出他们在旷野中飘流了 40 年的事实)、「他晓谕说」(某些早期的教父较喜欢这书名,因为它强调了整卷书都是与神的话有关,以色列人不肯相信神的话,但神却一直忠于自己的话),以及「摩西的第四卷书」(即创世记至申命记的五经之一)。
结构大纲
民数记可分为 3 个部分:
为进入应许之地作准备(一至十章) 这部分记录了摩西为以色列民所作的准备。各支派都数点了民数,编配妥当和洁净自己;祭司制度也建立起来;为会幕进行了奉献礼;众民亦守了逾越节。每项准备的细节都是按照神的吩咐而行,为了要达致两个目标:要以色列民作好准备,与主同行,以及预备他们去占领神昔日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中,应许赐给他们作为产业的土地。作好这全面的准备以后,百姓便开始向迦南进发,神用云柱和火柱遮盖约柜,亲自引导他们。
前往应许之地(十一至二十五章) 一段原本应该充满喜乐的朝圣旅程,却变成了充满不满的苦路。百姓一开始起行便不断抱怨。当他们得知住在迦南地的都是强大的国民,便坚决拒入美地。他们因着不信而拒绝神的应许。结果,他们的有生之年都要在旷野中渡过。大约在 40 年后,以色列人才再次向迦南地进发。
为承受应许之地作产业而重张旗鼓(二十六至三十六章) 40 年后,以色列民押平原。这段落的重点是在于承受产业。新一代的以色列人重新数点人数,又听从有关如何分配土地和献祭的吩咐。他们这样便为承受应许之地作好一切的准备。最后的准备包括吩咐各支派要守住自己的产业;这样便确保了产业继承权。以色列人纵然犯过不信的罪,但神却一直信守自己立约的计划。
章数
叙 事
神 学
地 理
一至十章
作好承受迦南地的准备
应许 ( 土地 ) 主的说话确证了祂应许
西乃 ( 一 1 至十 10)
十一至
二十五章
前行直往迦南
放弃进入
( 在十九章至二十章之间 , 相隔了 38 年 )
第四十年 :: 飘流岁月的结束
不信 ( 旷野 ) 以色列人不肯相信。
他们失去了所应许的。
死在旷野中。
往巴兰旷野之路 ( 十 11 至十二 16)
在那里发生的连串事件 ( 十三 1 至十九 22)
相隔了 38 年 ( 在三十三 19-35 中概述 )
第四十年 : 往摩押平原 ( 二十 1 至二十一 35)
二十六至
三十六章
再次作好准备承受土地
应许 ( 土地 )
主的说话重新肯定祂的应许。
摩押平原 ( 二十二 1 至三十六 13)
文学体裁
理解民数记属于哪类作品是十分重要的。事实上,这是一项诠释的原则:我们必须辨认出圣经各书卷的文学类别和它们各自的内容。圣经每卷书都各有不同。它们属于不同的文学类别:律法、历史、诗篇、福音书、书信等等。我们要用不同的阅读方式来读不同类别的书。例如,历史有别于教义。使徒行传(历史性质)记述了保罗「因那些地方的犹太人」而为提摩太行了割礼(徒十六 3 )。但保罗在书信(教义性质)中却教导信徒,无须行割礼(加二 3 ,五 2 ,六 12-16 )。要明白两者的分别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我们必须遵行教义,却不一定要依从历史中的例子。
我们在民数记中可找出 4 个主要的书写类别:叙事、律法、行政纪录和讲辞。如果我们将「叙事」的部分选取出来,我们会读到所发生的连串事件,例如,我们若略去人口统计的细节,和有关献祭与节期的律例,留下的便是以色列人在西乃、在旷野中和摩押平原上所发生的事件。这是本书的「架构」(参以下图表)。至于「律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了祭司制度(四 4-33 ,八 6-26 ,十八 1 至十九 22 )、洁净礼(五 5 至六 21 )、献祭和节期(九 11 下 -14 ,十 1-10 ,十五 1-41 ,二十八 1 至三十 16 ),和有关承受迦南地为产业的吩咐(二十七 8-11 ,三十一 21-24 ,三十四 1 至三十五 34 ,三十六 7-10 )。「行政纪录」包括领袖的名单(一 5-16 ,十三 4-16 ,三十四 19-29 )、家谱和人口统计(一 20-46 ,三 1-4 、 17-29 ,四 34-49 ,二十六 4-51 、 57-62 )、营地纪录(二 3-33 ,三十三 1-49 )、各支派的奉献和供物(七 12-88 ,三十一 32-40 、 42-47 )、外交联络(二十 14-20 ,二十二 5-6 、 16-17 ),以及土地边界的纪录(三十四 3-12 )。书中所提到的讲辞包括有祷文(十 35-36 )、祝福(六 24-27 )、预言(二十三 7-10 、 17-24 ,二十四 3-9 、 15-24 )、许愿(二十一 2 )、誓言(五 19-22 ,十四 20-25 、 27-35 )、诗篇、歌词和古人的说话(二十一 14-15 、 17-18 、 27-30 )。这些讲辞通常将叙事部分所记述事件的含义引带出来,因此,它们在解释事件上,具有非常重大的价值。
叙事架构
律法、行政纪录和讲辞均套入那提供全书架构的叙事部分。行政纪录自然地成为叙事的一部分,例如,以东和以色列之间的信息传送(二十 14-20 ),正好道明以东如何拒绝让以色列人经过其领土进入迦南。事实上,那些行政纪录令民数记的叙事部分极具特色。
律法如何套入叙事部分则没有那么清晰易明。不少读者对于某些律法为何被放置在某处,感到大惑不解。然而,当中必定有关连的,否则本书便难以被人适当理解。这里可提出两个例子。第一,在记述利未人可拉发动叛变,攻击亚伦之后(十六至十七章),便立即提出强调亚伦作大祭司高于其它利未人的律例(十八至十九章)。第二,当记述以色列人因不信而不能进入迦南,神誓言那代以色列人将不得进入应许地之后(十三至十四章),紧接提出的律例,便暗示以色列人将来终有一天能占领该地(十五章)。在提出那些律例之前,是以「你们到了我所赐给你们居住的地」作为序言,而神要百姓献上的祭品,则是从地上出产的细面、油和酒。因此,这些律例表明了纵然以色列人犯罪,神依然以恩慈待他们。叙事与律法之间的关系,在以下图表作了更全面的阐释。
叙事的焦点在于「重要的讲辞」。希伯来人叙事方式习惯引用领袖的说话。很多时候,故事的高潮是用一篇意味深长的讲辞来表现的。例如,记述亚伯拉罕经历信心考验的故事(当时他听从神的吩咐将艾萨克献上),便以神的誓言作为事件的高潮(创二十二 15-18 )。这类的重要讲辞表达了事件的重点。民数记就跟创世记一样,在叙事的重要关头引用了重要的讲辞。读者可从图表清楚看见。
叙事架构与律法的关系
经文
叙事架构
经文
律法
一至二
三至四
五 1-4
七 1 至八 5
九 1-11 上
九 15-23
十 11-36
1. 准备
各支派数点人数和依序安营。
利未人的人数统计和被派作祭司。
不洁净的要出营外去:除去带来污秽的因素。
膏抹会幕和祭坛,把它们分别为圣;安置灯台。
守逾越节。
云彩遮盖会幕,它将带领以色列人的行程。
以色列人启程。
四 4-33
五 5 至六 21
八 6-26
九 11 下 -14
十 1-10
利未祭司事奉的条例。
免去污秽的律例:应用在社会上 ( 偷窃财物 ) ;
婚姻关系上 ( 淫乱 ) ;
在生命上 ( 拿细耳人的愿 ) 。
利未人在会幕事奉的律例。
逾越节的律例。
吹银号来招聚会众聚集和起行。
十一至十四
十六至十七
二十至二十五
2. 行程
以色列人起行前往迦南,途中不断抱怨,最终不肯进入迦南。因着他们蓄意背逆,神誓言他们决不能进入迦南。
可拉叛变,攻击亚伦作大祭司的职任。主确认祂对亚伦的拣选。
行毕全程。连串事件在摩押平原发生。巴兰的祝福;以色列人与米甸人一同犯罪。
十五
十八至十九
吩咐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后要献的祭。区别蓄意和无意所犯的罪。
律法确认亚伦作大祭司的职任高于利未人;亚伦家必须用水洒除以色列人的不洁。
二十六至
二十七
三十一至
三十二
三十三
三十六 1-13
3. 为承受应许地重新作好准备
各支派数点民数,作为占领与分配土地的基础。
向米甸人报仇。在约但河东安营。
摩西的行程记录。
西罗非哈众女儿的婚事和她们的产业。
二十七 8-10
二十八至三十
三十四至三十五
三十六 7-10
承受产业的律例。
献祭和许愿,在应许之地要守的节期。
迦南地的境界;分配产业;
利未人的城邑和为保持应许之地洁净而设的逃城。
产业的律例:不可将产业从这支派归到那支派。
叙事中的重要讲辞
章数
经文
重要讲辞
一至十章
六 24-27
十 35-36
祭司的祝福。祭司在安排各营,建立了祭司制度和洁净了各营后,才给予祝福。
摩西的祈祷。「耶和华啊!求你兴起!愿你的仇敌四散!愿恨你的人从你面前逃跑!耶和华啊,求你回到以色列的千万人中!」此求助的祷文总结了一至十章的重点。神在以色列众民中间,祂带领他们前往应许赐给他们作为产业的迦南地。
十一章至二十五章
十四 20-25 、 28-35
二十三 7-10 、 18-24 ,二十四 3-9 、 15-19 、 20-24
二十五 12-13
神的誓言。以色列人因不信神的应许,不肯进入迦南地,以致神起誓 , 要他们接受最可怕的结局:「他们断不得看见我向他们的祖宗所起誓应许之地。」
给以色列的祝福。虽然是出自巴兰的口,但经文清楚指出祝福是神要他讲出来的。神的话不会改变,也不会撤回。现在正是以色列人要进入迦南前一刻,所以,这些祝福便更见意味深长。
永远当祭司职任的约。这约是极之重要的:以色列人巳战胜他们的仇敌,却因本身的罪而跌倒。借着神的恩典,神为他们确立了胜过罪恶的途径,那就是透过祭司的赎罪。
二十六至三十六章
二十六 52-56 ,三十三 50-56 ,三十四 2(3-12) 、 29
三十六 7 、 9( 二十七 7-11)
一再吩咐要将土地分配给以色列人作为产业。
最后的吩咐:「以色列人的产业就不从这支派归到那支派,因为以色列人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产业。」这项吩咐体现了神的计划:「凡你所看见的一切地,我都要赐给你和你的后裔」 ( 创十三 15) 。神向亚伯拉罕所作的应许,便带来了不可转让的产业继承权。
叙事纪录的重要特点
我们可从叙事的方式和性质看到很多特点。
叙事的经过并非完全按照时序
民数记大体上是按照时序记述。不过,当中也有一些地方并没有按照历史时序。第一至十章记述出埃及之后第二年头两个月的连串事件,此 10 章就明显没有按照时序编写。倘若我们将经文的次序重新编排,其时序将会如下:在头一天立起会幕(九 15-23 ),接着的 12 天,各支派将他们的奉献祭物带来,使其成圣(七 1 至八 26 );第十四日守逾越节(九 1-14 );两周后,在第二个月的头一天,进行了人口统计,和洁净了营地(一 1 至六 27 );到了第二十日,以色列人便启程前往迦南(十 1-36 )。民数记并不是圣经中唯一一卷不按时序编排的书,福音书似乎也有类似的例子。碰到这种情况,总有某些理由驱使作者不按历史时序编写。我们若能找出当中的理由,就能明白作者的写作目的。本书作者似乎是按照营区的编配方式来写出第一至十章。营区的安排是分为两个圈:外圈属于众支派,而内圈属于祭司,会幕则放在中央(参二 1-34 )。这种安排是要教导以色列人,他们的思想和生活都要以神为中心。对以色列人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有神住在他们中间(出三十三 3-16 )。他们渴慕祂的同在,胜过任何一切(诗四十二 1-3 )。作者按照此次序:众支派的营(外圈)、祭司的营和会幕(内圈中心),带领读者进入此中心。他一连用了 3 次这种表达方式。首先,数点众支派的人数(一至二章),然后是利未人的人数(三至四章);接着,将营分别为圣(五至六章),然后到会幕和祭司(七至八章)。最后,到了快将启程的时候,以色列人先在全营守逾越节(九 1-14 ),其后云彩便出现在会幕之上(九 15-23 ),以色列人便开始起行。于是,最重要的事件──神在其它事件发生之前显明祂的同在──便留待到最后一刻。这种推延制造了一种高潮感,指出最重要的是甚么。以色列人的渴望一直要留待到最后一刻才能满足,到了最后,云彩降下,神向百姓显明祂将永远与他们同在(九 15-23 )。到了这一刻,他们才可以起行前往迦南(十章)。
将出埃及记和民数记互相对比是相当有趣的(出四十的记载与民九 15-23 十分近似)。出埃及记带领我们由在埃及的为奴之地去到西乃,神同在的荣光充满了会幕和云彩(出四十)。高潮是在于神按照祂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住在百姓中间(创十七 7 )。民数记超越这点,进到一个新的关注点,就是承受迦南地为产业。神带领以色列人前往祂与亚伯拉罕立约中之应许祂(民十 29 )。民数记的其余部分记载这一代的以色列人失去了承受此产业的机会,但这产业却保留给他们的下一代。
叙事部分略去了众多细节
民数记的内容涵盖了大约 40 年的时间,不过,它并没有记录在这 40 年中所发生的一切事。在第十九至二十章之间,有一段长达 38 年的时间空隙(申二 14 ;民二十一 12 )。本书所记录的,集中在第二年的其中几个月,和第四十年的最后一段日子;在这期间的片段,作者几乎是只字不提的。
摩西记录了在各个安营的地点(三十三章)。但叙事部分只提及他们在路上所过的少数地点(例如一 1 ,九 1 ,十二 16 ,二十 1 、 22-23 ,三十三 50 ,三十六 13 )。若与摩西所列出的安营地点互相对比,可以肯定叙事部分之中,有一段空隙时间是没有记录的。其中有两件事可能是发生在这段旷野飘流时期的:用石头打死违反安息日的人(十五 32-36 )和可拉的叛变(十六 1-50 )。第一件事发生在「旷野」中,不过,所指的却似乎是巴兰旷野(十五 32 )。第二件事没有记载发生的日期,但它却似乎是因为不能占领迦南地而引起(十六 14 ),而我们有理由相信叛变是在不能进入迦南地后不久便发生(可参十六 41 为例)。以色列在加低斯继续逗留了多天,有足够时间让这些事情发生(申一 46 )。即使这些事的确是发生在路上的较后时期,作者亦未必觉得有需要告诉我们,反之,他将它们归为背逆的表现。因此,从利提玛到加低斯的一段,是全无纪录的(三十三 19 、 36 )。
这里要指出的,是作者将记述的焦点放在 3 个重要阶段上:准备(一至十章);背逆(十三至十九章);和行程结束时的再作准备(二十至二十五章,二十六至三十六章)。此外,他对在旷野飘流的岁月只字不提,更是表明这段岁月根本是平白浪费的最有力证据。对于本书要记述甚么内容,显然是经过作者非常小心的选择。他希望我们注意他所记录的事情,而无须理会所没有记载的。
叙事部分轮流穿插在神的话和人的话之间
两者构成了鲜明的对比:神向百姓说话,他们若听从便带来极大的进展;但是,当以色列人为自己说话,我们所听见的便是种种怨言、诉苦和悖逆的话,因而激起神的审判。
由第一至十章,神的话带领着百姓。我们重复读到「耶和华晓谕说」(一 1 ,二 1 ,三 1 等)。「晓谕」的希伯来字,在这里含有颁布命令的意思,换言之,各事都要「照耶和华吩咐」的去完成(三 39 、 42 ,九 18-23 )。结果带来了进展与和平。综观全书,我们要留意那些「耶和华晓谕说」的句子,它们所指的,是神发出用来引导百姓的说话。
第十一至十五章却转为一幅截然不同的图画。当百姓开口发言,他们便不断地埋怨神。整段路程都充满了怨言,我们重复看到「众百姓发怨言」这几个字。他们抱怨辛苦(十一 1 )、没有肉吃(十一 4 )和进入迦南之后的可见命运(十四 1-4 )。米利暗和亚伦都起来攻击摩西(十二 1 );可拉和他们同党亦攻击摩西和亚伦(十六 2-3 );随后全会众也都群起攻击摩西和亚伦(十六 41-42 )。多年之后,他们仍然抱怨,这次是因为没有水喝(二十 2-3 );而到了仅余 6 个月就整整 40 年都过去之际(二十一 4 以下),他们还没有停止发怨言。在民数记的整个中心部分(十一至二十五章),神都有用祂的话语来回应百姓的恶言。我们读到「耶和华听见了」(十一 1 、 18 ,十二 2 )。虽然审判要降到百姓身上,但神的话却重新肯定祂的旨意和继续赐福。
到了二十六至三十六章,神的话再次带领以色列人,又肯定他们将要承受产业。
这种轮流交替的结构,显示了民数记所包含的基本神学元素:尽管以色列人一再在信心上跌倒,神仍然忠于祂立约的计划。那些激怒祂的人最终失去了他们的产业,也失去了他们的生命。然而,神仍是信实的,祂的话语亦一再肯定祂的计划不会改变。全本圣经都不断重申这点。保罗写道:「我们纵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后二 13 ),以及「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神的信吗?断乎不能!不如说,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罗三 3-4 )。
地理资料
民数记记载了以色列人由西乃行至摩押这段路程的资料(三十三章)。因此,许多释经家便按照地理上的 3 个主要位置,即西乃、旷野和摩押来划分本书(参图表)。然而,地理却不能决定本书的架构。我们刚才已经指出,书中将大部分行程的经过都略去。倘若我们将过多注意力放在地理上,结果可能导致我们看不清经文的神学架构。
神的话与人的话交替对比
一至十章
神的话
耶和华向摩西说话,吩咐以色列人准备启程往迦南。
摩西的回应
摩西按照耶和华吩咐,作好一切准备。
十一至十二章
十四章
十六章
二十至二十一章
二十五章
人敌挡的话(不信)
在路上发怨言。
百姓宁愿留在埃及。
(米利暗和亚伦攻击摩西。)
抱怨把他们带到迦南,他们宁愿留在旷野。
可拉攻击摩西和亚伦。
攻击摩西。面对敌人的阻碍时失去忍耐。
以色列人与摩押人一同犯罪(公然的悖逆)。
回应:神的话(信实)
十三章 吩咐他们窥探迦南地,准备进入。
十二 6-8 神为摩西讲说话。
十四 20-35 誓言不准他们进入
十五章 吩咐:为非蓄意犯的罪在迦南地献祭,做一根蓝细带子来提醒以色列人不可再犯罪。 ( 神的计划没有改变。 )
十七至十九章 确认亚伦作祭司的吩咐。
二十二至二十四章 神甚至透过巴兰这个敌人的口,来发出祂那绝不撤回的赐福。
二十五 10-18 亚伦继续作祭司,此约确保了赎罪的途径。
二十六至
三十六章
神的话
重新准备,包括分配和保证产业权、制定历法和其它为到迦南地而设的命令。
摩西的回应
摩西依照耶和华的吩咐去行,甚至记录了行程的每一个阶段。
不过,地理却的确成为支持神学架构的背后要素。西乃是神启示百姓的山(和神话语发出指引的山,一至十章)。百姓在应许产业以外虚度一生的旷野,正是一处浪费岁月、在属灵上毫无意义和死亡的地方(十一至二十五章)。摩押在迦南的边境,以色列人在那里再次准备去接收其产业。然而,民数记所搜罗的并非个别事件,也非因它们发生在同一次路程上,或在同一个地点而 集起来。反之,本书展示了一套清楚的神学,是作者刻意运用地理上的资料来作为背后的支持。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就是愈接近本书的结尾,就愈多提及以色列人安营的地点。这传达了一种急速向目标迈进的感觉,以色列人等待到达目标那天,已等得太久了。他们加快步伐向前迈进,因为 40 年的飘流期即将告终。每迁一个营址,都进一步逼近迦南地。随着迦南地逐渐逼近眼前,百姓的情绪便愈加紧张和高涨(二十 1 至二十二 1 ,三十三 1-50 )。
在五经中的位置
民数记是构成五经整体的一个部分。它在两个重要方面与其余 4 卷书合而为一。首先是历史上的延续。民数记接续出埃及记,继而带领读者进入申命记。出埃及记记载以色列人由埃及出来,直至一年后到达西乃;民数记的内容则涵盖了接着约 40 年,以色列人由西乃行至摩押(在申一 6 至三 29 进行窥探);申命记则记述了百姓在摩押平原与神重新立约。这种延续和发展亦涵盖了律法和建制的层面。出埃及记记录了会幕的建造(出二十五至四十);民数记在立起会幕一事上重复了出埃及记的记载,却又加入了有关运送会幕方面的指示(四 4-33 )。其它共有的主题包括祭司、献祭、节期、许愿和洁净方面的吩咐。
其次,在神学上也是连成一体、合而为一的。那使它们合而为一的主因,是神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创十一至二十二)。这是创世记所提供的基础,继而由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和申命记所共享。神正是为了此约而拯救以色列人离开埃及,在西乃与他们同在,带领他们经过旷野,到达摩押平原。会幕和祭司制度也是为此而设立。我们在「主题」部分会尝试透过对民数记的神学和它的主要教义进行初步探究,将这些重要基础发掘出来。
作者
按照传统的看法,民数记是五经的一部分,一直视摩西为作者。摩西是书中的重要人物,当中所记载的事件都发生在他的有生之年,而律法也是借着他颁布给百姓的。然而,书中有某些地方却清楚显示出,经文的最后文稿并非出于摩西。请留意以下有关民数记的各点,当中亦已考虑到五经其它书卷的证据。
1. 经文中提及摩西的地方,都好像是出自别人手笔(一 1 指出「耶和华晓谕摩西」,而不是说「耶和华晓谕我」)。此外,经文还对摩西大加称许(十二 3 )。难道摩西会自己称赞自己?
2. 五经包含了一些数据,证明它是写于摩西死后。它记述了摩西的死,和为他哀哭了 30 天(申三十四 5-8 ),又将他与后来的众先知作出比较(申三十四 10 )。民数记所提及的某些城市名称已跟以前不一样,但这种改动相信是在迦南地定居之后才作出的(三十二 38 、 42 )。
3. 圣经不曾在任何地方指称创世记至申命记的全部内容均是由摩西所写。它却曾指出摩西确实写了某些部分(出十七 14 ,二十四 4 ,三十四 27-28 ;民三十三 2 ;申三十一 9 、 19 、 22 )。其后,圣经提到「摩西的律法书」(王上二 3 ;王下十四 6 ;结七 6 ;尼八 1 ,十三 1 ;但九 11 、 13 )。新约视律法是从摩西而来,又将五经称为「摩西的话」(路十六 29 、 31 ;约一 17 )。圣经又说摩西曾写过关于基督的事(约一 45 ,五 46 )。因此,圣经明确指出,摩西曾写过律法,他记录过以色列人的行程,也写了一首歌和有关基督的预言(例如申十八 15 )。因此,这些部分是有明确的圣经根据去证明是摩西所写。但今天我们所见的经卷,却可能是由摩西的后人将他所写的结集而成。其它圣经书卷似乎也经过类似的成书过程(参赛八 16 ;约二十一 24-25 ;罗十六 22 ),例如希伯来书便是由那些听了众使徒教训的人所写的(来二 3 )。
学者们推断出不同的理论去说明五经如何成了今天正典的形式。在「摩西五经」的文章中已作了简单介绍。我们要处理这个问题,最重要的是分辨出哪些理论是有圣经的明确证据,哪些是由学者们引用圣经的证据而推论出来的。
主题
民数记的基本教义──亚伯拉罕的约──贯串了全书。其它值得注意的教义有:神的话、信心、背道、圣洁和祭司。它们都以亚伯拉罕的约为中心而汇集起来。
亚伯拉罕的约
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是以立约的形式建立,再以誓言来确认的(创十二 1-3 、十二 7 ,十三 14-17 ,十五 1-16 ,十七 1-21 ,二十二 15-18 )。因着起誓的缘故,神不可能背弃自己立约的应许(来六 13-18 )。这立誓的约比天地还要坚定(尼九 6-7 ;赛四十 8 ;耶三十一 36-37 ,三十三 25-26 ;太二十四 35 ;彼前一 23-2 ;彼前一 23-25 )。神与艾萨克和雅各布重新订立的也是同一个约(创二十六 3-5 ,二十八 13-15 )。随着神一再重申这约,我们发现它蕴含了四个重要应许。
1. 与神的关系 「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创十七 7 ;参十五 1 ,二十六 3 ,二十八 13 、 15 )。神借着一个永远的约,使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与自己建立关系(路二十 37-38 ;罗八 35-39 )。圣经用许多名称来形容这种关系:相交、儿子的名分、成为神的子民和得着永生(约壹一 3 、 6-10 ;罗九 4-6 ;彼前二 9-10 )。神是我们的天父。在整个救赎历史中,建立这种关系是根本的目标;它也是全本圣经最根本关注的问题。
2. 土地 「你起来,纵横走遍这地,因为我必把这地赐给你」(创十三 17 )。有些时候,神会清楚指明迦南的地界(创十五 18-21 ),但另一些时候,神只是笼统地形容它为「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创十二 1 ),或「仇敌的城门」(创二十二 17 )。无人会质疑神所指的正是迦南地。雅各布和约瑟临终吩咐人要将他们葬在迦南(创五十 5 、 12-14 、 24-25 )。因此,出现在创世记结尾的说话,是指到迦南的应许。然而,迦南又岂是如此广大,竟让亚伯拉罕的后裔活在大地上如同地上的尘沙那样多(创十三 14-17 )?新约圣经指出这应许是涵盖更广的:「因为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罗(罗四 13 )。创世记亦支持这点。神在创世的时候,让人类管治大地。人类堕落之后,人才因着咒诅和死亡失去了管治权。神的立约,就是祂为了救赎其创造的计划(罗八 18-23 ),而迦南只是初熟的果子。众先知和使徒都提到将来会有新地和新耶路撒路降临到地上。因此,亚伯拉罕是「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经营所建造的」(来十一 10 ),而旧约的众圣徒都「羡慕一个更美的家乡」(来十一 16 ;参约十四 1-4 ;来四 1-6 )。
3. 国民 亚伯拉罕的后裔将繁衍无数。「我也要使你的后裔如同地上的尘沙那样多」(创十三 16 ),「我必叫你成为大国」(创十二 2 ),「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创二十二 17 )。这极其繁多的人数象征了从全人类中被救赎出来的人(创十七 4 )。约翰目睹这事将会在末时成就,情况就如神应许亚伯拉罕的:「我观看,见有许多的人,没有人能数过来,是从各国、各族、各民、各方来的,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启七 9 )。这约再一次是涵盖普世的,与每个国家都有关连,然而并非每一个人都在约中。
4. 万国都因亚伯拉罕的后裔得福 「后裔」的希伯来文(创二十二 18 ,请参新国际译本旁注),可同时指到所有后裔或只是某一个子孙。万国都分享到神应许赐给亚伯拉罕的福气;他的后裔将使其实现。这里是指到基督耶稣的应许,祂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和世界的光(约一 9 ,九 5 ;加三 16 )。祂的生平和工作都是为了带领人来到神面前(约三 14-16 ,十二 32 )。但更进一步的是,亚伯拉罕的所有后裔,同时也是基督的弟兄,都必须参与祂的工作;他们都成了从这国出去祝福其它人的媒介。这正是基督所言「你们是世上的光」和「你们是地上的盐」的意思(太五 13-16 )。
整卷民数记基本上是与以上第一、二个应许有关:神要与祂的百姓同在,也要把他们带进迦南地。第一至十章首先带出神与祂的百姓同在。这是摩西的祈祷〔「耶和华啊,求你回到以色列的千万人中!」(十 36 )〕,也是亚伦的祝福(六 22-27 )。百姓要借着整理和洁净帐棚来作好准备。神不能与任何不洁的东西同居(诗十五;启二十一 27 )。祭司制度各按其职地建立起来,让以色列人得以事奉神。会幕被立起,成为神的居所。当一切均按照神的吩咐做妥之后,神便显明祂的同在:云彩出现在会幕之上,带领以色列人前进。这些准备都是为着第一个应许而作:让神得以与祂的百姓相交。
第二个重要关注点是来自应许之地。「我们要行路,往耶和华所应许之地去;他曾说:『我要将这地赐给你们。』」(十 29 )。他们要前往迦南,因为神曾起誓要将它赐给他们。虽然他们因为背逆神而不能进入( 14 节),但本书的后半部却清楚指出神没有放弃祂的计划。 40 年之后,神再次预备他们去承受该地。事实上,第二十六至三十六章的重点就是产业。然而,那块土地并不是目标,它乃是神可以住在祂百姓中间的地方。这地若没有神的同在,就完全称不上是产业。因此,一切都与立约的主要目标有关:以色列人要成为神的百姓,与祂建立稳固的相交关系。
其余两个应许则较为次要(参二十三 1 至二十四 25 )。我们要注意的重点是亚伯拉罕的约规范了民数记的神学;如果我们不明白此约,民数记便始终是一本不解的书。
神的话
民数记的其中一个主要教义是神的话。第一至十章强调一切都要按照神的话而行。以色列人若做到这点,便能享受神的赐福(六 22-27 )和同在(九 15-23 ,十 35-36 )。神的话有某些显着的特点。首先,神的话是不会改变的。这是摩西从西乃启程时所怀的信心(十 29 ),也是他遇到困难时的避难所(十四 17-19 )。乔舒亚和迦勒也是因着神亲口说过要将那地赐给他们,才有勇气去面对那些令人闻风丧胆的敌人(十四 7-9 )。其次,神的话是不容抗拒的。最初以色列人不肯进入迦南,后来却回心转意,他们这种行为就是抗拒神的说话。他们的愚昧使他们自取灭亡(十四 41-45 )。其后,巴兰亦无法抗拒神赐福的说话。他不能咒诅以色列,反倒说出:「巴勒就是将他满屋的金银给我,我也不得越过耶和华的命,凭自己的心意行好行歹。耶和华说甚么,我就要说甚么」(二十四 13 )。当神的话是以起誓的形式发出时,就更加强调了那话是不会改变和不可抗拒的(十四 20-35 )。
背道
「背道」这个名词很少在圣经中出现,但背逆的罪却清晰地成了第十四至十五章的焦点。这两章经文连成一体,这样做就是阐述和警告人提防背道的行为;它先记述以色列人的悖逆(十四章),随后分别列出无意和蓄意所犯的罪(十五 22-31 )。「背道」一词的字面意思是「离开」。背道的人,就是「离开」他与神的立约关系。因此,由此推论,只有那些在约的范围以内的人,才会出现背道的行为。当以扫「把自己长子的名分卖了」的时候,他所做的就是这种背道的行为(来十二 16 )。经文本身提供了一个对背道行为的分析,我们可注意到以下几点。
1. 背道涉及知识 以色列人曾经见过神的荣耀和祂的神迹(十四 22 )。 他们知道神应许将那地赐给他们(十四 3 )。探子们又曾亲眼见过该地,知道它果然如应许所言,是「流奶与蜜之地」(十三 27 ,十四 8 )。
2. 背道涉及抗拒 以色列人不肯听从神的话(十四 22 )。 他们背叛神(十四 9 ),又厌弃应许地(十四 31 )。他们否定探子们为他们带来的好消息(来四 1-2 、 6 )。
3. 背道的行为是无可代赎的 那些在明知故犯的情况下背弃神立约应许的,必然要遭到惩罚。 虽然神的赦免会让这个国家存留,但对于那些「藐视他的人」(十四 23 ),祂必要追究他们的罪。他们的罪是无法代赎的;在这种情况下,代为求情也无补于事。祂定然要让有罪的人接受当得的惩罚(十四 18 、 22-23 )。
4. 背道导致不能承受产业 神起誓不让百姓进入那地(十四 23 、 28-30 )。 十四章 12 节记载了神说「要用瘟疫击杀他们」之后,接着更指出「使他们不得承受那地」。这里的重点是表明他们再不能拥有产业,他们再不能承受立约的产业。只有迦勒和乔舒亚能得那地为业(十四 24 )。
究竟是甚么原因导致这种可怕的后果呢?是因为百姓的不信。他们虽然认识神,却不肯信祂。「我在他们中间行了这一切神迹,他们还不信我要到几时呢?」(十四 11 )。行为上的背叛,是源自内心的不信,这种不信连充分的客观证据也视而不见。他们这样做就是藐视神(十四 11 、 23 )。在十五章 22 至 31 节所记的律法中也有提到类似的问题,只是在误犯和故犯的罪之间作出对比时表达出来。
因此,民数记为这种可怕的背道之罪提供了一个完整的个案分析。整个同代的人都因着本身的罪而不能进入迦南。背道的本质就是人因着不信而轻看立约的地位。以色列人虽然知道神起誓确立祂的应许,也亲眼目睹神的能力,却不肯相信。他们既藐视神,便作出背逆的行为。之后,他们已不能回转。罪已铸成,就不能擦去再重新开始。他们在有生之年都不能进入应许地。他们至终都不能承受产业,都要死在应许地之外。作者用「把他们杀退了,直到何珥玛」(十四 45 ),这句话来作为记录他们背道行为的总结,这完全不令人感到意外。这个地方是后来才取名叫「何珥玛」的(二十一 3 ),但作者在此时便采用它,是因为它的意思就是「完全毁灭」。这个名称象征了立约关系之反面结局。作者的重点是,这些以色列人是完完全全被剪除,正如其后的迦南人一样。
误犯与故犯之对比
误犯 ( 十五 22-29)
故犯 ( 十五 30-31)
1. 对所误犯的事全不知晓。虽然百姓巳知律法的条文,但百姓却不知道自己误行 (22-24 节 ) 。「误犯」的希伯来文字重复了 10 次。
1. 对所犯的事是心知肚明的。犯事的人清楚知道主的吩咐,犯罪那刻也知道自己所行的是违背了主的话。
2. 没有违抗神的意思。误犯的人并非想违抗神的命令,他所行的只是一时的错失。
2. 存心违抗神。犯事的人是明知故犯的。他藐视神:他的行为正是亵渎神 (30 节 ) 他公然违抗神的命令,表现出对神话语和作为的藐视。
3. 可以透过献祭赎罪。祭司要百姓赎罪 (25-26 节、 28 节 ) 。
3. 没有赎罪之法。反之,「他的罪孽要归到他身上」 (31 节 ) 。
4. 必蒙赦免。神重申祂的应许:无论会众或个人都必蒙赦免。
4. 必被剪除。犯罪的人必从民中剪除。这句话出现了两次;而第二次则更加强了语气:「那人总要剪除」 (30-31 节 ) 。
祭司制度
民数记记载了神对设立祭司制度的吩咐。当中最重要的似乎是等级制度。亚伦是大祭司,他的儿子与他一同作祭司,而利未人则在他们之下作事奉(三 1-10 )。他们的事奉岗位是按照等级制度而编配(四 1-33 ),祭司负责最神圣的职责(当中也只有一个可以进入至圣所,也并非在任何时间都可以进入)。什一奉献的制度亦按照此等级划分而分配(十八 8-32 )。以色列人将所得的十分之一给利未人,而利未人接着便将其所得的十分之一给亚伦家。祭司制度的观念是一个凭借,要让人认识神的圣洁和怜悯。在某方面来看,神的圣洁从祂与人──甚至与大部分的祭司──保持距离一事中显明出来。它强调了人与神之间需要有一位中保。在另一方面来看,神设立这些中保是要显明祂的怜悯。祂为人提供了赎罪的途径。以色列因此才能继续作祂的百姓。
当反对者攻击亚伦作大祭司(以及摩西作领袖)的资格时,神便起来维护祂的仆人(十六至十七章)。当中的原因非常明显。他们的攻击是直接挑战神的权威,因为是神亲自拣选祂的仆人的。
对新约的影响
民数记对新约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
1. 它提供了原则,直接影响了教会的秩序和事奉。 从营地井然有序的安排(二 1-34 ),便可表明神要求教会也要有秩序,而不要混乱(林前十四 33 )。祭司和利未人的组织架构(三 1 至四 49 ,十七 1-13 ),则表明参与事奉的人不能在没有权威下发挥其作用,同时又不可高估自己的能力,反倒要彼此顺服(罗十二 3-8 ;参二十七 12-23 ;林前十四 32 )。从利未人本身并没有产业这事实中(二十六 57-62 ),表明服侍神的人不可让世务缠身,却要专心事奉神(提后二 4 )。什一奉献的制度(十八 8-32 ),是投身福音工作的人有权获得经济供应的背后理据(林前九 3-14 ;加六 6 ;提前五 17-18 )。 70 个长老的设立(十一 16-30 ),成了日后的教会议会、本地教会之间的联系、处事方法的统一,以及互相帮助的一个参考模式(西四 15-16 ;林前十一 16 ;林后八至九)。可拉的叛变(十六 16-35 )亦成了一个引以为诫的提醒(雅五 9 ;犹 11 )。每天例常的祭(二十八 1-8 )则成了不住祷告的范例(帖前五 17 )。
2. 新约作者经常将往迦南的路程, 比作基督徒的生命之旅(这是林前十 1-13 ;林后五 1-10 ;来三 1 至四 13 的背后依据)。例如,对基督和应许的共同经验(林前十 3-4 ;来四 2 );对天粮的抱怨(十一 4-15 ;参约六 1-65 ,特别是 41 节);不信神的说话,以神为说谎者(十四 11 ;参约壹五 10 );蓄意犯罪,不能得着赦免(十五 22-31 ;参太十二 22-32 );不可能叫他们从新懊悔(十四 39-45 ;参来六 4-20 ,十二 17 );以及我们不当为这罪祈求(约壹五 16 )等。这些都是迦南旅程作为新约信徒灵程写照的重点。事实上,新约作者经常引用死在旷野中的那一代以色列人作为一个鉴诫的例子,严肃警告人不可犯背道的罪。
3. 将基督作大祭司与亚伦作大祭司互相对比(来四 14 至五 10 ,六 13 至八 13 )。 希伯来书若脱离了民数记的背景,是很难去明白的。同样地,基督献己为祭也是借助奉献会幕的背景来作阐释(来九 1 至十 18 ),例如,两处都提到红母牛的灰(十九 1-22 ;参来九 13-14 )。
4. 新约引用了几个出自民数记的象征: 被举起的蛇(二十一 4-9 ;参约三 14 )、号筒吹出大声(十 1-10 ;参太二十四 31 ;林前十四 8 ,十五 52 ;帖前四 16 ; 来十二 19 )、云彩和会幕(九 15-23 ;参约一 14 )和献羊羔的祭(二十八 1-8 ;参约一 29 )。
5.3 个重要的节期(二十八 16 至二十九 38 )为救恩过程中 3 件主要事件提供了一个参照的架构。 越节、七七节和住棚节与复活节、五旬节和主再来是互相呼应的。因此,住棚节预表了末世时的丰收(参二十九 12-38 )。约翰福音背后亦有一个以节期为时间表的架构。
6. 新约的一些教导显然是深受民数记影响。 在住棚节之前几天举行的赎罪日(二十九 7-11 ),强调了赎罪的重要性,否则犯罪的人便要被剪除。同样地,在基督到来之前,人必须悔改,「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路十三 5 ;参可一 1-8 )。巴兰(二十二至二十四章)被引用为一个实例,提醒人不要贪不义工价(彼后二 15-16 ;犹 11 ;启二 14 )。洁净营地表明了教会亦需要圣洁(参五 1-4 )。亚伦的祝福对保罗所有书信的问安和启示录的结尾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参六 22-27 )。
7. 希伯来书似乎采纳了一个近似民数记的架构, 包括踏上朝圣之路进入应许地,也包括对比立约的应许与相信或不信之间的关系。希伯来书亦十分关注其它有关的教义,例如祭司和背道。
民数记大纲
一 1 至十 36
准备前往应许之地
一 1 至二 34
数点和编配以色列人(首次人口统计)
三 1 至四 49
数点和编配祭司
五 1 至六 27
分别以色列人的营为圣
七 1 至八 26
分别会幕和祭司为圣
九 1 至十 36
神与百姓同在,亲自带领他们启程前往应许之地
十一 1 至二十五 18
往应许地之路
十一 1 至十二 16
埋怨
十三 1 至十四 45
以色列人拒绝进入应许之地
十五 1-41
为应许之地而设的律例:献祭和赦免
十六 1 至十七 13
可拉的叛变及亚伦的祭司职任获得确认
十八 1 至十九 22
祭司的职责
二十 1 至二十一 35 再次起行到迦南
二十二 1 至二十四 25 巴兰的预言
二十五 1-18
以色列人被摩押女子诱惑行淫
二十六 1 至三十六 13 重新作好准备去承受应许之地
二十八 1 至三十 16 献祭和许愿
三十一 1 报复米甸人及二支派半定居在约但
至三十二 42 河东
三十三 1-49
行程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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