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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第十章 

一○1 "木柜"。参看出埃及记二十五章10至16节的脚注。

一○3 "皂荚木"(或洋槐木)。参看出埃及记二十五章1至7节的脚注。

一○16 "除掉",原文作:行割礼(参看创一七9~14的脚注)。这里用作比喻,指"使自己从罪恶里分别出来"。参看耶利米书四章4节。

一○17 "耶和华"(耶威;参看出三14,15的脚注)不是指地方的神明,而是全宇宙的神(14节)。祂也是一位公义的审判者(18节)和掌管一切历史事件的主宰(比较21节)。"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贿赂"。不会偏颇,也不受收买。

一○22 "七十人"。参看创世记四十六章27节的脚注。

──《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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