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第廿五章
二五2~7 每到第七年,田地都要有一个安息年。那一年无论长出的是什么土产,都要任由所有人和牲畜自由享用(6,7节)。对于这一年,神的律法里也有特别的指示(比较申三一10~13)。
二五8~12 每到第"五十年"就是一个禧年(jubile),当年不能有撒种和收割,而所有土地都要归还其原来的拥有者,奴隶也要被释放回家。
二五13~17 土地的买卖要公正地进行,同时考虑到那时与禧年有多接近,因为到了禧年,所有土地都要归还原主。
二五21,22 神应许百姓第六年的农作物必定足以维持他们在其后的安息年和禧年的食用。
二五25~28 以色列人若被迫要把土地卖掉,他可以要求一个至近的亲属给他赎回,也可以自己买回(适当地计算在禧年之前农作物的数量),或等到禧年,土地便归还给他。参看申命记二十五章5至10节和路得记三章9节的脚注。
二五29~33 在城里的房子若卖了而不在一年之内买回,业权便永远归给购买者了(第33节所说明的情况除外)。
二五35~46 百姓要在各方面帮助贫穷的以色列人而不"取利"(利息;比较出二二25)。人若把自己卖给一个以色列人同胞,买他的人就要把他当作雇工,而不是奴隶来看待。奴仆只可从外邦人中买来(比较44节)。
二五47~55 以色列人若把自己卖给外邦人,他可以要求一个至近亲属把他赎回,也可以自己赎回,或在禧年自动脱离奴仆的生涯。
──《雷历研读本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