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第五章
五1~4 这里指出需要献赎罪祭之罪行(全都没有预谋)的三个例子。第一个例子是,被传召作证的时候不把证据说出来:"发誓的声音",即作证的召唤。第2、3节所举的例子是,无意中接触到不洁的牲畜或人,而在礼仪上被视为污秽。第三个例子是没有能力履行一个轻率地许下的誓言(4节)。
五6 " 赎愆祭" 也被接纳为赎罪祭( 9节)。
五14~六7 这部分说明赎愆祭的规条。赎愆祭虽然在许多方面跟赎罪祭类似,但其中却有附加赔偿的要求。弥赛亚是一个赎愆祭(赛五三10)。
五15,16 "耶和华的圣物"。即没有交付什一奉献,吃了属于祭司的祭物,或没有赎回那头生的。有这过犯的人不但要作出赔偿,而且还要付上相等于五分之一价值的罚款。
五17,18 人若怀疑自己误用了一些圣物,他可以献上赎愆祭来遮盖有可能犯下的罪。
──《雷历研读本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