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第三章
三1 "平安祭"(直译作:和睦或快乐的祭)是献祭者能分享的惟一一种祭(七15)。因此,它说明神与人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以血祭为基础的相交。所献的祭牲可以是无残疾的公牛或母牛(三1)、羊羔或山羊(7,12节)。对新约的信徒来说,这祭阐明他们借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而与神和好(西一20),以及他们与其它信徒的相交(约壹一3)。
三3~5 祭牲腹腔的"脂油"、"腰子"(肾脏)、"肝上的网子(薄膜)"和羊羔的肥尾巴,都要放在燔祭坛上焚烧。
三9 "整肥尾巴"。巴勒斯坦地主要品种之东方绵羊的肥尾巴,可重达四十八至七十三磅(22~33公斤)。
三17 圣经没有提到用鸟献作平安祭,因为鸟不够供应一餐的食用。穷人需要分享别人带来的平安祭。
──《雷历研读本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