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第十八章
壹、内容纲要
【神子救主的被捉拿与受审】
一、在客西马尼园中被捉拿(1~11节)
二、在大祭司院中受审和彼得三次不认主(12~27节)
三、在巡抚衙门内受审(28~40节)
贰、灵训要义
【祂来特为给真理作见证(37节)】
一、对父的旨意说『是』:
1.明知那园子是被捉拿之地,祂却『进去』了(1~2节)
2.知道将要临到自己的一切事,祂就『出来』(3~4节)
3.世人在『我就是』的面前站立不住(5~6节)
4.祂所说『不失落一个』的话,乃是『是的』和『实在的』(7~9节;参林后一19~20)
5.祂不用血气的兵器保护自己,乐意喝父所给的那杯(10~11节)
二、信徒若活在自己里面,就会说『我不是』:
1.在看门的使女面前说『我不是』(15~17节)
2.在一起烤火的人面前说『我不是』(18,25节)
3.在自己所削掉耳朵之人的亲属面前不敢承认(10,26~27节)
三、宗教不能指证主的『不是』:
1.宗教敌对那位『我就是』(12~14节)
2.因为不能认识祂的教训(19~21节)
3.不能指证祂的『不是』,反而以是为非(22~24节)
4.想要藉政治的力量,杀害这位『我就是』(28~32节)
四、政治不明白真理──『我就是』:
1.政治只关心地上的王和地上的事(33~35节)
2.主是神国的王,神的国不属这世界(36~37节上)
3.因为不是属真理,所以不懂得主为真理所作的见证(37节下~38节上)
4.明明查不出祂的罪,却为着政治利益而牺牲主,释放强盗(38节下~40节)
【主耶稣主动将祂自己交付给人的证据】
一、进园子里去(1~3节)──本书未记载祂在园子里祷告,祂是专程去供人捉拿的
二、自动『出来』到捉拿祂的人面前(4节)──不是他们找到祂,而是祂到他们面前
三、耶稣一说我就是,他们就退后倒在地上(5~7节)──祂有能力震慑并吓倒他们,却不趁机逃跑
四、要求那些捉拿祂的人让祂的门徒离去(8~9节)──泰然自若,完全无惧于自己的处境
五、对彼得说『收刀入鞘罢』(10~11节)──丝毫没有抗拒
【『我就是』与『我不是』的对比】
一、主耶稣两次说『我就是』(5,8节)
二、彼得两次说『我不是』(17,25节)
【彼得的失败】
一、用血气的兵器削掉大祭司仆人的耳朵(10节)
二、远远的跟着(15节;参路廿二54节)──保持距离
三、第一次不承认(16~17节)──经不起一个看门使女的小小试验
四、与人一同烤火(18节)──倚赖属世和属人的温暖
五、第二次不承认(25节)──胜不过冷酷的环境
六、第三次不承认(26~27节)──暴露血气的不足恃
【逾越节的羊羔被人察验】
一、被犹太宗教按神的律法察验(12~14,19~24节)
二、被罗马政治按人的律法察验(28~40节)
【审讯人者反倒被主审讯】
一、大祭司和其手下被主审讯(20~21,23节)
二、巡抚被主审讯(34,36~37节)
── 黄迦勒《约翰福音注解》